发布时间: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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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缆火灾事故措施
1、电缆火灾的防止
(1)电缆有无受高温设备烘烤,而引起电缆绝缘部分老化、损坏的现象,有无承受高温设备突然破裂后将介质喷射到电缆的可能。
(2)电缆排上有无严重积粉现象,对于易积粉的地方有无积粉自燃的隐患。 (3)电缆沟道内有无积油和渗油,防止充电电气设备的油流入电缆隧道内,在设备起火时引燃电缆。
(4)电缆沟道有无漏水,积水和电缆漫水现象,防止长期浸泡电缆而造成绝缘降低发生爆*,造成火灾。
(5)检查电缆有无发热、鼓胀现象,特别是对高压电缆和电缆接头应加强检查。 (6)电缆沟盖板侍候严密平整,防止因电缆盖板不严,电焊渣火花等火种误入电缆沟而引起电缆着火。
(7)严格控制在电缆附近,隧道内的动火作业。 (8)电缆有无重物积压而造成绝缘损坏的现象。
2、电缆防火阻燃情况检查
(1)通往各控制室电缆夹层的孔洞盘柜的电缆孔,应进行密实可靠的封堵处理。不能采取用木板之类易燃材料作为封堵材料和承托的现象。
(2)易受外部着火影响的电缆区段、加装的罩壳,封闭式槽盒以及其他的挡火措施应齐全完整。
(3)在主隧道中设置的防火隔墙应完整,孔洞封堵严实,阻火隔断门齐全,关闭。
3、灭火装置的检查
(1)严格现场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在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正式移交生产,并明确设备负责人。
(2)定期检查和试验消防装置的良好备用和运行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启动。
(3)对于固定的自动灭火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整,损坏的装置应及时更换。
(三)防止锅炉炉膛爆*事故措施:
1、锅炉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炉前油系统循环正常,燃油温度>10℃,否则联系燃油泵房值班员投入油罐加热。
(2)检查各油枪完好,无漏油、漏汽现象,火检冷却风压正常,火检冷却风门处于全开状态。
(3)试验及检查所有风烟系统挡板正常、无卡涩,各挡板位置正确。 (4)FSSS各项试验合格。机组启动前,未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严禁解除锅炉主保护。
(5)A/B/C检修后点火前,进行所有油枪进退试验,所有高能点火器打火试验,所有进回油快关阀及各支油阀开关试验,保证动作良好并做好记录。 (6)若锅炉拱上油系统进行过检修工作,应检查炉拱及冷灰斗是否有积油,有积油应完全清理后方可点火。
2、锅炉启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燃油系统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允许锅炉点火。燃油系统泄漏试验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启动。
(2)点火初期投油枪时,应从就地及火焰监视电视观察油枪着火情况,发现油枪未着火但火检信号存在时,应立即手动退出该油枪运行,联系维检查明原因,禁止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使用该油枪重复点火。
(3)当发现油枪有雾化不好的迹象时,及时停运并联系维检处理。运行人员应根据油枪着火情况及时调整送风量,保证燃油燃烧充分。
(4)冷态启动投入磨煤机时,应将所选燃烧器对应的油枪全部投入。当磨煤机一次风量>40%且磨煤机有煤位显示、燃烧稳定且三台以上磨机运行正常后,方可逐支谨慎退出助燃油枪。若退助燃油枪过程中炉膛负压发生强烈波动,应恢复油枪运行。
(5)启动一台磨煤机运行稳定后,方可启动另一台磨煤机,禁止同时启动两台磨煤机向炉内送粉。
(6)锅炉点火后在油、煤粉混燃时应投入空预器连续吹灰,防止受热面积存可燃物质,锅炉所有油枪退出运行后应全方面吹灰一次。
(7)任何油枪运行时应保证燃油压力不低于2.7MPa。
3、正常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正常运行中,应保证烟气中的氧量在规定范围内,严禁长期低氧燃烧。发现氧量测点偏差大,应及时联系维检人员检查。氧量测点不准时,禁止投入氧量自动控制。
(2)对已投入的FSSS保护、燃烧自动控制系统,不应随意解列,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检热工处理。
(3)锅炉受热面吹灰应在负荷≥360MW时进行,低负荷或燃烧不稳定时禁止吹灰。事故处理时应中止吹灰程序运行。
(4)锅炉运行中加强对燃烧状况的监视与调整,尤其在锅炉启、停,低负荷阶段,煤质变化,炉底水封破坏、磨煤机跳闸、单侧风机跳闸等引起燃烧不稳时应进行综合分析,立即采取措施并加强监视,视燃烧情况可投入油枪助燃,防止灭火。但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助燃油枪。 (5)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6)当MFT动作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吹扫,严禁退出保护或减少吹扫时间,防止爆燃。
(7)如出现锅炉MFT动作条件而MFT未动作时,立即手动MFT,并及时进行炉膛吹扫。
(8)若锅炉运行中因厂用电中断造成风机全部跳闸时,应严格执行炉膛强制通风程序,若发生风机进出口档板打不开时应就地手动打开。
(9)正常运行未投油时,发现油罐油位原因不明下降或燃油流量计表计误差大,应联系维检人员检查油枪是否内漏。
(10)锅炉运行时,如制粉系统检修,必须保证系统与炉膛可靠隔离,禁止打开磨煤机出口关断门、隔离门。
(11)定期试投油枪,确保其能随时可靠地投入运行。当油枪存在雾化不良或漏油缺陷时,则应将其退出备用,并联系维检人员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之前禁止使用。
(12)对重要辅机需加强检查和监视,保证其工作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联系处理。如设备故障需停运,应严格按规程处理。
(13)用容量风调整锅炉负荷时应缓慢谨慎,且注意同时调整二次风使风粉配比适当。
(14)注意维持火检冷却风压正常,防止火焰探头烧毁、污染失灵。
(15)如炉膛负压测量装置不正常时,应及时联系维检热控人员处理。
4、停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锅炉滑停时,应将磨煤机内煤粉全部吹空后方可停止磨煤机运行。
(2)磨煤机运行台数少于三台时,执行停磨吹扫时应将六只燃烧器的油枪全部投入,保证磨煤机吹扫时煤粉全部烧尽。
(3)停炉后应保证所有油枪均已吹扫并在退出位置,就地确认所有一次风机、磨煤机停运、磨煤机出口煤粉关断门关闭。
(4)关闭燃油系统进回油手动总门前,严禁停运引、送风机。风机停运后,应检查所有油枪在退出位置并关闭进油手动门。
(5)停炉过程中,当油枪投入后,应密切注视和检查油枪的着火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消除后方可继续降负荷。
5、机组低负荷运行时的注意事项:
(1)锅炉低负荷运行时,避免磨煤机均在较低稳燃负荷(磨煤机一次风量40~50%)附近运行,可以停用一台磨煤机运行,保证其它磨煤机在适当高的负荷下运行,以提高燃烧器出口的煤粉浓度。
(2)机组在70%负荷以下运行时,吹灰过程中应注意燃烧情况,发生燃烧不稳时及时投油稳燃并停止吹灰。机组在50%负荷以下无油运行时,严禁对炉膛进行吹灰工作。
(3)出现磨煤机或风机跳闸后,及时视燃烧情况投油助燃,同时增加运行磨煤机或风机的出力,保持汽压、汽温、负荷、水位的稳定。
(4)加强对各主要运行参数的监视,保持各参数在允许的范围内,尤其要加强对再热汽温的调整。
6、防止锅炉灭火:
(1)炉膛压力超限保护要可靠投入,炉膛火焰电视摄像装置完好。
(2)当达到保护值而保护拒动时,应立即手动MFT,紧急停止锅炉运行。
(3)锅炉每次启动前必须进行炉膛负压和MFT手动停炉按钮试验,试验不合规格禁止启动。
(4)火焰探头冷却风机运行正常,冷却风压要大于3.25kpa,各参数符合规定。 (5)当炉膛负压失灵,不能正常监视炉膛压力和进行炉膛压力调节,短时间不能恢复,应申请停炉。
(6)严格点火操作,油枪应定期进行切换,使炉膛均匀加热,点火过程中如某一油枪点火不成功,要及时检查。
(7)锅炉点火前保证至少为满负荷风量的30%通风量对炉膛进行通风吹扫5分钟,当点火不成功时,必须再次检查关闭其供油门。
(8)启动*一台磨煤机时,对应油枪应大于4/6投入,且燃烧稳定,火检信号全部正常。
(9)制粉系统故障如断煤、棚煤或磨煤机满煤时,易引起磨煤机供粉不均或断粉,若处理不当可能引起锅炉灭火,如发生上述情况短时间内无法处理时应停止磨煤机的运行,加大其他磨煤机的出力,保证炉膛燃烧的稳定。
(10)锅炉低负荷运行尽量投入相邻的火嘴,以稳定燃烧,必要时投入油枪稳燃。
(11)防止磨煤机因失去火检跳闸。
①加强对磨煤机火检信号的监视,当发现有任一信号消失时,应立即联系维检处理。
②当发现一台磨煤机有三个火检信号消失时,要先投入对应的油枪,待火检信号正常后,再撤油枪。
③磨煤机启动前,要首先检查对应二次风挡板开度情况。
④注意对应总燃煤量的监视,以便当煤质较差时加强对火检信号的监视。
(12)锅炉灭火装置可靠投入,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因设备缺陷必须退出运行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
(13)发现锅炉灭火时,应立即检查并切断主燃料供给,对炉膛进行通风吹扫,并尽快去就地核查主燃料确被切除,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14)加强点火油系统的管理,消除泄漏,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对油枪定期试验,确保油枪动作正确,燃油速断阀关闭严密。
7、防止严重结焦、:
(1)燃用煤种要和设计煤种一致,当煤种改变时,要进行煤种燃烧调整试验 。 (2)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分析运行参数和减温水流量的变化,经常从观火孔监视炉膛结焦情况,观察炉底出渣的情况,一但发现结焦,应及时进行燃烧调整。
(3)按规定投入吹灰器运行,吹灰压力和温度应在规定值,防止炉膛结焦、结渣造成超温。当发现吹灰器不能退出炉外时,应立即联系检修人员处理。
(4)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炉处理。(5)加强燃烧调整,投入运行的火嘴要尽量集中。运行中要注意观察火焰监视器、风门挡板位置显示及炉内火焰情况,定期就地检查各燃烧器、二次风箱风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防止制粉系统爆*和煤尘爆*事故措施:
1、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保持磨煤机在较佳工况下运行,严格控制各项参数在规程规定范围内。
2、加强监视,维持磨煤机出口温度在正常值, 当燃用设计煤种时,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120℃,当燃料挥发分超过18%煤种时,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70℃。
3、加强与燃料运行的联系,尽量不燃用湿煤和其它煤种,保证煤质合格。必须燃用非设计煤种时,应采用相应的运行方式。
4、化学每天将煤质化验报告单送至值长处,用于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掺煤管理,如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集控各岗位,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正常停用制粉系统运行时,应抽尽系统余粉,确认磨煤机无煤粉后,方可停止磨煤机。停磨后应及时开启吹扫风把粉管内的余粉吹尽。
6、若制粉系统停运进行内部检修时,磨煤机停运后,应充分通风后,方可办理工作票进行工作。
7、磨煤机停止状态下,严禁加钢球;磨煤机跳闸后,严禁内部检修,必须检修时,应制定相应措施。
8、磨煤机停止备用时,经常检查磨煤机出口温度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密监视喷燃器温度。
9、各加球室上盖必须保证密封垫良好,严防漏粉至加球室。
10、及时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防止积粉自燃。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
11、制粉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12、制粉系统灭火蒸汽系统应定期进行试验,确保各阀门开关灵活,灭火蒸汽汽源参数应符合要求。
13、加强燃煤管理,防止煤中混入等易爆品。
14、当发现备用磨煤机内着火时,要立即关闭其所有的出入口挡板以隔绝空气,并用蒸汽消防进行灭火。
15、停磨时先要将磨出力降至较小,然后先停给煤机,料位到零后再停磨煤机,防止磨煤机内积煤自燃。
(五)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措施:
1、锅炉汽包水位保护的运行要求:
(1)汽包水位保护是锅炉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该保护未正常投入,严禁锅炉启动。
(2)在锅炉启动前应进行汽包水位保护的实际传动校检,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而必须用上水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用排污门放水的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
(3)汽包水位保护的投退与控制逻辑的整定修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4)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应采用单独测量的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当有一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并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审批,限期(不宜超过8h)恢复;当有二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限期恢复(不宜超过8h),如逾期不能恢复,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5)锅炉汽包水位保护的整定值和延时值应依照锅炉厂家规定,不得自行确定。
2、锅炉汽包水位计的运行要求:
(1)锅炉应至少确保配置两只彼此单独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水位计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集控室内至少要有两只性能可靠的远传水位计,每个远传水位表在运行规程规定的较低、高安全水位刻度处应有明显的标记。其指示值应定时与就地水位计进行校对,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和调节。
(2)当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时,应立即告知生技部热控主管,并填写缺陷单,加强其它水位计的对照检查,避免加减负荷或进行重大操作,维持机组稳定运行。故障水位计一般应在8h内恢复。若不能完成,发电部会同热控人员制定相应技术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不能超过24h。处理故障水位计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点分析等事项。
(3)对水位计要定期检查、冲洗、校验,确保水位计运行正常可靠。运行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水位计校验,当发现各水位计间误差较大时,应立即汇报值长,通知维检热控人员,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4)水位计汽、水连通管上的阀门及放水管上的阀门,必须严密不漏。取样门、汽和水侧取样管、及其之间连通管,均需良好保温。
(5)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选中值的方式进行选择。
(6)汽包水位计的零位应以锅炉厂提供的数据为准,由热控人员进行核对、标定。
(7)就地水位计应具备良好照明及事故照明。
(8)锅炉长时间停运时,应联系热控人员,将水位计取样管内存水排净,以防对取样管产生腐蚀,并做好记录。
3、运行操作维护的要求:、
(1)锅炉启动前,应联系热控人员确认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参比水柱已形成,锅炉汽包水位的监视应以差压式水位测量显示值为准,当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真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2)每班在就地进行一次双色水位计与集控室各水位指示的检查核对,若其偏差过大,应暂以双色水位计为准,并立即通知热控人员处理(以额定汽压下双色水位计的零水位为基准,校正差压水位测量装置的零水位)。
(3)接班前、交班前在集控室各进行一次双色水位计与操作员站画面显示水位的核对,星期一白班试验高、低水位报警一次。
(4)给水系统正常运行是保证锅炉水位正常的关键,应严格按规程要求,注意对给水泵及其系统的检查、维护。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发现缺陷应及时消除或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换、降负荷等。
1)给水泵及系统中其他转动设备的振动、转速、油压、油温及油质;
2)汽动给水泵调速系统;
3)电动给水泵液力偶合器及调节装置;
4)给水泵入口滤网;
5)给水系统调节阀;
6)给水泵再循环阀;
7)事故放水阀;
8)各加热器及除氧器水位。
(5)认真执行设备巡检维护工作并如实记录,如双色水位计结垢,红、绿色显示不清晰或呆滞不动时,必须进行汽(或水)冲洗。发现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保温破损应及时通知维检热控人员。
(6)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试验。当失去备用时,应执行发电部制定的安全运行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
1)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及旁路系统应正常投入,并按规程进行试验,保证动作可靠,因某种原因需退出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时,应制定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并限期恢复。
2)每半月做一次电动备用给水泵启停试验。
3)每月1日、15日白班对备用电动给水泵耦合器勺管活动两次。
(7)运行中,应加强锅炉水位的监视与调整,注意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平衡以及给水流量、给水压力与主蒸汽流量、汽包水位的对应关系,防止汽包水位大幅波动。
(8)手动操作时应避免给水流量的猛增猛减,在额定蒸发量下给水自动调节应有一定余度,防止事故情况下锅炉缺水。
(9)锅炉启炉前,事先要适当降低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减负荷前,要适当提高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水位偏高时,不应大幅度增加负荷,水位偏低时不应大幅度减负荷。
(10)蒸汽压力接近ERV阀或安全阀动作定值时,要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并适当降低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11)要保持锅炉事故放水阀可靠;关闭时严密不漏,开启时灵活。运行中要防止误动事故放水阀。汽包水位高至事故放水阀开启定值时,应确认其已自动开启排水,否则要手动开启放水;水位降至关闭定值时,应确认其已自动关闭,否则要手动关闭。
(12)锅炉定期排污前,要适当提高汽包水位(正常范围内)。一次只能进行1组排污管排污,不得同时多组排污,排污时间要严格按规定控制,排污后要检查是否确已关严各排污阀。
(13)汽包水位一般应控制在正常水位(零水位)±76mm范围内。若锅炉汽压和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76mm时,应检查各水位计是否准确,如水位计准确,可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操作,进行调节,并注意检查给水调节阀是否卡涩。
(14)给水投自动时,应注意监视给水量与蒸汽量的平衡关系及给水泵转速,发现汽包水位波动较大,给水量调节幅度较大时,应切除自动进行手动调节,并立即通知维检热工人员处理。
(15)给水手动调节时,要有适当提前量,应平稳,避免猛开猛关,防止汽包水位波动大。
(16)在运行中当发现汽包水位大幅度变化时,应首先分析水位变化原因,不能盲目操作,如汽包水位变化超过规定值而保护拒动时,应手动执行“MFT”。 (17)在汽压、负荷突变,锅炉灭火,安全阀起跳、回座等异常工况时,应正确判断汽包水位,避免因虚假水位造成误判断、误操作。在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真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18)给水泵在倒换过程中,应监视给水量、给水压力与蒸汽流量、汽包压力、保证汽包正常水位。
(19)在机组启动或停运过程中,启停制粉系统时要密切注意汽包水位的变化,并尽量保证锅炉炉膛热负荷增减均匀缓慢。
(20)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对给水设备的运行方式、状况及设备缺陷等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事故预想。
(21)保证锅炉给水系统、汽包连续排污阀门开关灵活,锅炉启动前应对有关阀门进行开关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停机期间对高加入口三通阀进行开关试验,确保其在高加故障跳闸时动作,防止造成锅炉断水。
(22)电动给水泵保持备用状态,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转试验和检查。失去备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技术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
(23)按规程要求调整锅炉燃烧、给水、保证汽包水位正常。
1)机组正常运行时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给水调节应保持自动控制方式,经常检查给水系统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发现自动异常或水位异常时要及时处理。
2)加减负荷按照规定进行,大幅度改变负荷后要稳定10-15分钟,以防因燃烧的变化导致汽包水位大幅度波动。
3)锅炉负荷在30%以下给水自动采用单冲量控制,30%以上应采用三冲量控制。
4)当因调整不当造成汽包水位上升时,可以用开大连排的方法降低水位至正常范围。
(24)防止省煤器汽化,在锅炉启动初期省煤器再循环门要保持开启状态,待锅炉连续进水后才允许关闭。
(25)以下情况容易引起汽包水位的变化,运行时要引起注意:
1)负荷增减速度过快;
2)安全门动作
3)燃料增减过快;
4)启动和停止给水泵时;
5)给水自动失灵;
6)承压部件泄漏。
(26)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密切注意汽包水位,定期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处理事故。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操作培训,提高判断和操作技能。